最近通知
最近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13日 01:56  点击:[]

各学院团委:

按照《团章》的规定,缴纳团费是团员的义务,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关于河南科技大学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现将团费收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标准

1.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2.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二、团费交纳方式

1.学生团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团支部交纳团费。

2.各团支部按月向学院团委交纳团费,寒暑假期间的团费在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向学院团委交纳。

3.各学院团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学院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40%上缴校团委(团费总数的60%由学院团委留存),并由校团委组织部开具收据。校团委组织部汇总各学院团费后统一缴存至学校财务处团费账户。

三、具体工作要求

1.本次交纳团费的时间区间为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请各学院团委将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40%,同时填写《学院团费收缴统计表》(附件),经学院团委书记(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于3月25日前一并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2.各学院团委交纳团费的数额是校团委开展各项工作的数据依据,今后请各学院根据《关于河南科技大学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试行)》,做好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联 系 人:皇甫毅

联系电话:64231442

电子信箱:tw8442@haust.edu.cn

附件:XX学院团费收缴统计表

                                       共青团河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河南科技大学第三届“经典照亮人生”诵读比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河南科技大学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