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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科技大学2018届毕业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的通知

2017年11月07日 11:49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河科大教[2014]24号)的要求,请各学院严格执行《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按时完成我校2018届全体毕业生的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的审核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机构

各学院需成立由分管副院长或副书记任组长的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全院2018届毕业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的审核、认定和成绩录入工作。

二、认定依据

课外素质教育按性质分为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论文作品、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技能训练和体育活动等七类。学分认定需由学生根据项目性质提交认证材料,参加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学术讲座、科学研究等活动需组织部门开具证明并签字盖章(格式见附件中《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活动信息表》),专利、论文、成果鉴定证书以及各类奖项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有效证书原件。

三、认定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与认定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学生课外素质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2.各学院工作小组对照《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见附件)对学生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公示(张贴或网上公布)一周。

3.经公示无异议,各学院需安排专人为成绩合格的学生录入成绩,同时提交认定结果,交《**学院未通过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学生汇总表》(见附件)或全体毕业生通过认定的情况说明,各一式三份送至学校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地点为开元校区图书馆304)。

四、认定时间

2018届毕业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的申报、认定时间分为两次:在校期间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的十一月份,经认定达到4个学分则录入成绩;经审核,未达到者,可于在校期间第八学期的四月份(五年制在第十学期)进行补申报和认定;经补认定,课外素质教育学分仍未达到4个学分的学生,则随下一年级学生免费进行申报和认定。

对于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可在提出毕业申请的同时提出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的认定申请。

第一轮网上录入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

第二轮网上录入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4月27日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素质教育科  64230178

学生处办公室  64231942

校团委办公室  65627512

其他未尽事宜请按文件执行。

附件: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教务处   学生处   校团委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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