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团委、团工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集中展示我校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贡献更大力量,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2016年度先进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五四”表彰依据
按照《河南科技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及评选表彰办法》(青文〔2012〕16号)、《河南科技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及评选表彰办法》(青文〔2012〕17号)、《河南科技大学优秀团员、模范团干部评选表彰办法》(青文〔2014〕7号)、《河南科技大学十佳“五四”青年标兵评选办法》(青文〔201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评选表彰工作。
二、“五四”表彰的评选名额
1.五四红旗团委:已申报为创建单位总数的50%以内。
2.五四红旗团支部:已申报为创建单位总数的50%以内。
3.模范团干部、优秀团员:依据文件规定比例,具体名额见附件(附件1)。
4.十佳“五四”青年标兵:各学院团委依据文件要求推荐人选1-2人,最终评选出10名。
三、“五四”表彰的材料类别
1.五四红旗团委上报材料:《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附件2)、创建总结(2000字以内)。
2.五四红旗团支部上报材料:《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3)、创建总结(1000字以内)。
3.模范团干部、优秀团员上报材料:名单(模板见附件4)。
4.十佳“五四”青年标兵上报材料:《十佳“五四”青年标兵申报表》(附件5)、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获奖证明材料。
四、“五四”表彰的时间安排
1.材料电子版在4月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到校团委组织部邮箱(hnkjdxtwzzb@163.com),材料纸质版在4月6日上午8:00-12:00交校团委组织部(开元校区图书馆303室)。
2.4月11日前,完成2016年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五四青年标兵”的评选工作。
3.4月12日至16日公示。
4.5月4日,召开学校“五四”表彰大会。
五、“五四”表彰工作的相关要求
1.各单位团委、团工委要大力宣传,认真组织,依据文件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的推荐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2.各有关单位要利用“五四”表彰活动中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机会,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3.本次评选活动奖项类别多、材料多、时间紧,各单位务必按时、准确报送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皇甫毅
联系电话:64231442
电子邮箱:hnkjdxtwzzb@163.com
共青团河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