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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科技大学2017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03日 09:16  点击:[]

校属各单位团委、团工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建设,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贡献更大力量,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2017年度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推动所属团组织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在落实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共青团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4.在2017年度全校共青团工作述职考评中,排名前16名的学院团委(见附件1)。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设置规范,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团支部委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团支部工作活跃,根据全年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开展好主题鲜明的团日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班团一体化建设成效良好。

3.班级班风正,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团支部成员在本年度中无违纪处分现象;学习风气浓,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活动中成绩突出;支部凝聚力强,团员民主评议优秀率高,没有不合格团员。

4.积极做好基础团务工作,较好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各类团学活动中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并能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本支部的工作动态。

(三)十佳“五四”青年标兵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个人道德品质层面上积极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代表“五四”运动“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精神风貌。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上学年的综合测评德育平均分不得低于18分。

3.具备优秀团员或模范团干部基本条件,曾被评为优秀团员或模范团干部。

4.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勤奋努力、勇于实践、敢于创新,上学年学分绩在85分(含)或学分绩点4.0以上。

5.曾获得校级以上(含)奖学金两次,其中至少有一次为校一等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

6.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含)以上,心理素质良好。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个人可以申报十佳“五四”青年标兵,具体评选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十佳“五四”青年标兵评选表彰办法》(青文〔2014〕6号)(附件2)的标准进行评选。

(四)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校规校纪,集体荣誉感强。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学习成绩良好。勤奋刻苦、勇于创新,参评学生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50%,考试无不及格课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体育达标测试“合格”标准;参评年度没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4.模范作用突出。自觉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走在创新创业创优前列,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团龄在一年以上。

(五)模范团干部

除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外,还需具备:

1.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学工作,政治过硬,作风扎实,严格自律。

2.坚持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学生需求扎实开展工作,认真执行校团委工作部署,具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态度认真,作风务实,工作效果好。

3.积极参加团支部建设、团校培训、理论学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创新创业创优等团的重点工作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5.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上年度无违纪现象。

二、评选名额

1.五四红旗团委:10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根据“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各学院团委推荐2-3个团支部(限2015级)参加校级评选,最终评选出申报总数50%以内的团支部。

3.模范团干部、优秀团员:依据《河南科技大学优秀团员、模范团干部评选表彰办法》(青文〔2014〕7号)进行分配,具体名额见附件3。

4.十佳“五四”青年标兵:各学院团委依据文件要求推荐人选1-2人,最终评选出10名。

三、评选办法和报送材料

(一)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委:根据2017年度全校共青团重点工作落实成效、品牌活动开展情况、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

2.五四红旗团支部:举办“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答辩会,各申报团支部由团支部书记负责汇报(PPT)、答辩,汇报材料包括:团支部建设情况、“三会两制一课”开展情况、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基础团务等工作。评选拟于4月20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十佳“五四”青年标兵:根据学院团委推荐人选申报材料,依据相关文件进行评选。

4.模范团干部、优秀团员:“模范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申报者须经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推选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院团委。各学院团委综合评定并公示后,将推荐名单报送至校团委,相关申报材料由学院团委存档。

(二)报送材料

1.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附件4)、年度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

2.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5)、年度工作总结(1000字以内),5分钟汇报PPT(比例4:3)。

3.十佳“五四”青年标兵:《十佳“五四”青年标兵申报表》(附件6)、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获奖证明材料。

4.模范团干部、优秀团员:推荐名单(模板见附件7)。

各学院团委请于2018年4月13日8:00-12:00之间,将各类奖项申报材料和学院公示证明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图书馆303室),电子版(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hfy@haust.edu.cn,并命名为“XX学院‘五四’评优申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注重实绩。各学院团委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以政治表现、实际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突出典型,确保评选推荐质量。

2.严格纪律,发扬民主。各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集体和个人,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要广泛征求意见,对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全面了解和把关,并将学院推荐结果在本学院公示不少于3日。

3.把握进度,按时报送。各学院团委要指导申报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切勿过度包装。

联系人:皇甫毅   郭 晴

电  话:64231442 15203790671 18438608965

邮  箱:hfy@haust.edu.cn

附件:

1.2017年度全校共青团工作述职考评结果(前16名)

2.河南科技大学十佳“五四”青年标兵评选表彰办法

3.2017年度“五四”表彰优秀个人荣誉名额分配表

4.2017年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5.2017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6.十佳“五四”青年标兵申报表

7.名单报送模板

                                        共青团河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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