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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我校宋庆龄基金会2011年“大学生成长基金计划”的通知

2016年10月27日 15:47  点击:[]

各学院团委:

按照团省委“关于实施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2011年‘大学生成长基金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实施基金计划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1年9月14日

二、资助对象

2011年被我校录取的大学本科新生,每个学院报1名(我校最终资助名额、每个学生的资助金额由宋庆龄基金会和团省委审核后确定)。

三、申请条件

1.因父母双方下岗失业或家庭成员大病、久病或家庭突遭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

2.2011年6月30日前已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救助或农村五保户供养的人员或孤儿;

3.烈士或者经省民政部门认定并已换发新证的在乡伤残军人的子女;

4.经省级医疗主管部门确定或有鉴定资格的诊疗部门确诊的艾滋病患者、艾滋病感染者的子女;

5.城市规划区内失地且生活困难的农民的子女;

6.经残联核发证件的残疾人子女;

7.困难劳模的子女。

具备以上一项条件即可申请,但被资助大学生须担任第二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志愿者,从事志愿者服务。已受到过其他资助的不再享受此项资助。

四、申报程序

(一)本人申请及所需手续:

1.凡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填写《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2011年大学生成长基金计划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2.将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表后;

3.申请者亲笔书写“救助申请书”(统一用河南科技大学稿纸);

4.提供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申请表》、“救助申请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于9月14日下午3点半,报校团委(开元校区嘉园9号楼516室)。

(二)单位初审:

由村委会(社区)初步审查盖章,并出具特困证明。

(三)复核审查:

申请者持表及特困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级民政机构加盖公章。

(四)申请者将所有资料及所在学院团委出具的同意申报证明报送校团委,由校团委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团省委学校部。

(五)经省宋庆龄基金会、团省委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无异义,对受资助大学生给予资助。

咨询电话:

0379-64231442

附件: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2011年大学生成长基金计划申请表

共青团河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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