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生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更好的为广大同学成长、成才服务,发挥学生组织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全面提升我校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校级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校级学生组织的发展与我校学生工作息息相关,通过全校选拔的方式,让品学兼优、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学脱颖而出,成为各类校级学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对于我校学生组织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而且要成为今后进一步得到不断加强和完善的一种制度。各学院团委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此次竞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1.任人唯贤、品学兼优、群众基础较好、工作能力突出;
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校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站副部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品德高尚,克己奉公,乐于助人,公道正派,诚实谦虚,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带领团队优质高效的工作;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思维活跃,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熟悉学生组织的相关工作。
3.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享有较好声誉,能够代表广大同学利益,反映广大同学心声;能够得到学院团委、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认可和支持。
4.学有余力,成绩优良,能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以上,无补考与任何违纪现象;曾获奖学金者优先;通过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者优先;获得过全国及省级奖励者优先。
(一)竞选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主席级别及以上学生干部和大学生艺术团副团长、校广播站副站长级别及以上学生干部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需要相关单位书面证明):
1.现任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副主席、办公室副主任、部长。
3.现任校大学生艺术团副团长、校广播站副站长或部门主要负责人。
4.现任或曾任各学院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年级长、团总支书记。
(二)竞选各校级学生组织副部长及部长级别学生干部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需要相关单位书面证明):
2.在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青协有委员级别及以上经历者。
1.各学院团委召开学生干部会议,传达《关于公开选拔河南科技大学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的通知》,安排布置本单位参加选拔竞聘学生的选拔推荐工作;
2.参加选拔竞聘的学生向各学院团委递交竞聘报名推荐表和自荐相关材料。
4.校团委将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入竞聘程序。
5.笔试:以主观题为主,主要测试综合思维能力、判断力、书面表达能力、思考与解决问题能力、对学生组织工作的了解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6.面试:分为演讲和回答评委提问两部分,演讲主要介绍自己竞选理念及核心竞争力,不超过3分钟;回答评委提问不超过3分钟;
7.定向组织考察:对笔试、面试成绩优异者,由校团委对其进行民意调查和定向组织考察,初步确定拟任职人选。
8.公示:综合笔试、面试和定向组织考察结果,再经综合讨论,最终确定拟职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9.试用:对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试用,试用期1个月。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择优原则,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推荐候选人。
(2)撰写2000字以内个人事迹材料,自荐书包括个人爱好特长、工作任职情况、主要事迹等;材料用A4纸打印,格式统一:题目宋体三号加粗,正文仿宋四号,1.5倍行间距。
(3)成绩单一份(自本科阶段入学开始至2010-2011学年下学期)
4、各学院分团委请在9月14日17:30前将符合竞聘选拔条件学生的《河南科技大学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竞聘报名推荐表》加章后交至校团委宣传部。
为保证此次选拔工作顺利开展,校团委组成竞聘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