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课外培养成绩单管理办法(试行)》(河科大文〔2018〕60号)的要求,请各学院(书院)严格执行规定,按时完成我校2022届全体毕业生课外培养成绩单学分的审核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机构
各学院(书院)需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的课外培养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院2022届毕业生课外培养成绩单复审、公示和上报工作,处理学生申诉。
二、学分要求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获得规定的课内学分外,还必须参加课外培养活动,获得9个课外培养学分,方能毕业。课外培养学分包括:新生入学教育(含安全教育)1学分、军事技能训练2学分、创新创业实践2学分和其它课外素质培养实践4学分。
三、学分认定方式和程序
课外培养成绩单的认定,通过课外培养成绩单管理系统进行,依次按照提交材料、初审、复审、公示和上报等环节认定。具体认定方式和认定程序详见文件(见附件)。
根据认定结果,学院(书院)课外培养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还需安排专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为成绩合格〔创新创业实践(2学分)和其它课外素质培养实践(4学分)〕的学生录入成绩。
(一)创新创业实践(2学分)录入:教育在线——新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教务登录(学院公号和密码)——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成绩录入——成绩记录方式:五级分制;综合成绩:100%;——录入




(二)其他课外素质培养实践(4学分)录入:教育在线——新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教务登录(学院公号和密码)——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成绩录入——成绩记录方式:五级分制;综合成绩:100%;——录入
(三)提示:
1. 如果一次性全部录入完成,点击录入完毕,确认提交。如果有部分学生未认定,需要后续录入,已经录入的点击提前提交(已勾选的学生)。
2.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10月11日——2022年5月10日。
四、筛查时间
学院(书院)课外培养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需在2021年12月15日前和2022年4月15日前对学生参加课外培养所获得的学分进行两次筛查,公布筛查结果,并通知未达到9学分的学生。
学生若在2021年12月15日前初次筛查达到最低要求9学分,即可获得河南科技大学课外培养成绩单,成绩单由各学院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教务处公章后放入学生档案一份,发给学生本人一份;未达到者,可于2022年4月15日之前进行补申报和认定,参加第二次筛查,达到9学分的学生即可获得河南科技大学课外培养成绩单;仍未达到9学分的学生,则随下一年级学生参加认定。
对于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可在提出毕业申请的同时提出课外培养成绩单的认定申请。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素质教育科 64230178
学生处办公室 64231942
校团委科技创新部办公室 65627512
其他未尽事宜请按文件执行。
附件:《河南科技大学课外培养成绩单管理办法(试行)》(河科大文〔2018〕60号)
教务处 学生处 校团委
2021年10月14日